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踏勘服务询比公告

分类: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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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发改投资【20201098号文件 批准建设,询比人为 保定市国控置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询比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踏勘服务

2.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深圳园区

2.3工程概况: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范围内的土地。

2.4招标限价: 6万元

2.5招标范围: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冀自然资规[2020]4号)相关要求,组织土地踏勘论证,并编制踏勘报告,完成专家审查。

2.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文件。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投标的企事业单位于2021年115日12:00 2021年 120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42781298@qq.com,经确认后发送询比文件电子版,或者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复兴中路3108号康泰国际5层521室报名并领取询比文件,联系电话15832198515。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领取文件时提供);

2)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4.2询价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深圳园过渡性办公区(指挥部)国控置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逾期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平台上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 联系方式

询比人:保定市国控置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询比代理机构: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银杏路118号              地    址:保定市复兴中路3108号康泰国际5

邮  编: 071000                         邮    编:071000                   

联系人:平一丹                           系 人:范幸幸、  刘梓威         

电  话:0312-6737063                        话: 0312-311687515832198515

 真:0312-6737063                        真: 0312-311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