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深保大道以北)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分类: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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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深保大道以北)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保定市国控置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2.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

2.3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包括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施工图审查服务。

2.4招标范围:完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的施工图审查工作: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项目完成该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图纸和勘察文件审查,并出具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审查报告完成之日为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且必须具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并且必须在河北省施工审查管理系统备案注册;

3.2财务要求:

具备经审计的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当年的财务状况表及后续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

信誉条件良好,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否则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评审专家评标期间自行网上查询);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2021年度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2018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类似业绩:合同内容同时包含市政道路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类施工图审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4.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2021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17:00时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4.4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应在2个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市民中心第五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可不派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

5.2逾期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国控置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银杏路118号              地    址:保定市复兴中路3108号康泰国际5

邮  编: 071000                         邮    编:071000                   

联系人:张全乐                           系 人: 范幸幸、马骥            

电  话:0312-6737063                        话: 0312-311687515832198515

 真:0312-6737063                        真: 0312-311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