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一中心医院总院配套停车场收费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分类: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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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一中心医院总院配套停车场收费系统设备 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保定市一中心医院总院配套停车场收费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BXY2023HW-141
1.3项目地点:保定市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保定市一中心医院总院配套停车场收费系统设备采购,主要包含:1卡口专用高速摄像机(主机);2卡口专用高速摄像机(辅机);3快速道闸;4入口取票机;5停车自主缴费机;6线圈及车检;7服务器;8收费系统;9车道监控;10监控主机;11安全岛;12设备安装;13入口指示牌;14收费标准指示牌;15出口指示牌;16减速带。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质保期一年。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以及采购人的对本项目的相应成果要求。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停车场收费系统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内容、双方盖章、签订日期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专家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期间查询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3年8月8日至 2023年8月11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三环与北三环深圳园内创业广场5#楼D栋4层领取采购文件,或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42685926@qq.com,经确认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文件时,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文件时,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莲池区东三环与北三环深圳园内创业广场5#楼D栋5层会议室;
4.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4.3逾期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保定市国控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东三环深圳园创投中心1号楼15层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312-6780700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莲池区东三环与北三环深圳园内创业广场5#楼D栋4层
联   系   人:司经理
电        话:0312-6737175、1771717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