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更新项目2024年1月-3月文化造型墙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

分类: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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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保定市城市更新项目2024年1月-3月文化造型墙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
1.2项目编号:HBXY2023FW-262
1.3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保定市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采购范围:保定市城市更新项目2024年1月-3月文化造型墙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内容止。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现行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首页、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2022年或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仍在处罚期内,则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评审专家评审期间自行网上查询)。
2.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26日至 2023年12月28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30553220@qq.com,经确认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或者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创业广场5号楼D栋4层领购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312-6737175、18617762515。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文件时,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文件时,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创业广场5号楼D栋5层会议室;
4.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4.3逾期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定市国控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三环深圳园创投中心1号楼15层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312-5892129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创业广场5号楼D栋
联   系   人:马文浩
电        话:0312-6737175、1861776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