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1.2项目编号:HBXY2024FW-011
1.3项目地点:保定市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项目规模: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19个安置区及锦湖大街。
本项目涉及两个标段共19个安置区及锦湖大街共44条市政道路的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路面恢复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涉铁工程等,同时还包括各类市政管线与区外市政管线的衔接。
一标段包含王庄安置区、马庄安置区、小营坊安置区、南刘各庄、北刘各庄安置区、杨村安置区、南辛庄、北辛庄、北沟头安置区、西康庄安置区、东康庄、王宋庄安置区、南金庄安置区、涉铁费用。
二标段包含中马池安置区、西马池安置区、韩村安置区、小边坨安置区、东鲁岗安置区、东廉良安置区、水碾头安置区、西大园安置区、西五里铺安置区、安置区外道路、电力迁改、锦湖大街。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33693.80万元,其中:工程费131126.52万元,其中一标段工程费65940.09万元,二标段工程费65186.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4334.22万元,预备费为11033.06万元。建设期利息7200.00万元。
1.6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和自筹资金
1.7采购范围: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1.8服务期限:自保险合同签订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1.9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以参与两个标段的响应,开标、评审时按第一、二标段的顺序进行,供应商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还应满足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须具备保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竞标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申请;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申请均无效。
2.2供应商近3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独立承保或主承保国内的建设项目的保险业绩。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投保内容、双方盖章、签订日期)。
2.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审专家评审期间查询为准)。
2.4财务要求:/。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4年3月8日至 2024年3月11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一套至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创业广场5号楼D栋4层领取采购文件,或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bl@dfzx.cn,经确认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文件时,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文件时,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创业广场5号楼D栋5层会议室;
4.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4.3逾期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定市银杏路118号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王工
联系电话(异议受理联系电话):0312-5892129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创业广场5号楼D栋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312-6737175、1883078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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