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主城区城中村连片开发ABO项目

分类: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2

浏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主城区城中村连片开发ABO项目,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保定市主城区城中村连片开发ABO项目

2.2 项目编号:HBXY2020GC-049

2.3 建设地址:保定市

2.4 建设规模

2.4.1项目概况:

保定市主城区城中村连片开发ABO项目共涉及47个村,一标段:莲池区24个村;二标段:高新区13个村;三标段竞秀区10个村

2.4.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征地、拆迁和补偿服务,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最终实际建设内容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为准。

2.5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10年,其中安置房建设期为2年(202210月底建设完毕),其余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2023年底建设完毕),运营期暂定7年;按照“分部立项、滚动开发、成熟一块、开发一块、结算一块”模式推进项目(具体合作期双方根据项目进度进行调整)。

2.6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保定市主城区47个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征地、拆迁和补偿服务,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7项目合作模式

2.7.1投融资结构

招标人分别与各标段中标人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招标人出资5%;中标人出资95%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双方出资根据建设投资计划按时同比例缴纳到位,除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根据工程进度由项目公司筹措。

2.7.2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绩效考核。

2.7.3本项目分期开展,项目分别立项。

2.7.4 本项目采用ABO操作模式。

2.7.5回报机制:股东分红及项目ABO服务费、经营性项目收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莲池区24个村;二标段:高新区13个村;三标段:竞秀区10个村。

注:投标人可以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时按第一、第二、第三标段的顺序进行,如前面标段已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后面标段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意一名成员具备即可2019年末总资产不少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注: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授信证明累计总额为准)具有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注: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授信证明复印件,以授信证明金额为准。

3)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投标人任意一名成员满足)须获得由银行出具的信用评级,且不低于AA+。

注:提供信用证书/证明复印件。

3.3资质要求

1)规划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规划研究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

3)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承担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③承担建筑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④承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同一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中任意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5)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

1)投资业绩: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意一名成员具备即可)近5年参与过国内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50亿元的工程类投资项目(提供能反应相关数据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

2)设计业绩: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近5年须具有以下业绩:

①承担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承担国内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工程总造价不少于3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②承担建筑工程设计的单位:承担国内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工程总造价不少于3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5年须具有以下业绩:

承担过国内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承担EPC、PPP项目的施工业绩)。

注:①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或以上成员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各成员均应满足相应业绩要求;②近5年内是指2015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③设计、施工业绩在建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工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如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应另附可证明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其他文件。投资业绩提供能反应相关数据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

3.5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不得相互兼任;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所在投标单位(包含分公司)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复印件。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仅需提供上述人员即可。④针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的可提供一套上述人员。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7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后审申请。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央企除外。

3.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限定联合体成员数量。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规划研究、勘察或设计专业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具体承担相应施工专业的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应满足各自承担施工专业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下载(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4.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按照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2020年9月2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9月6日下午17:00时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使用河北 CA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4.3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4.4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11-66187855;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0312-67886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四楼第五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在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的同时,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

5.2 逾期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保定市银杏路118号

 编:071051

联系人:王洪强

 话:0312-31169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保定市复兴中路3108号康泰国际5层521室

 编:071051

联系人:马骥、刘梓威

 话:0312-3116875、17603128638